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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龙头久日新材近日通告收购了一家曾经的失(2)

来源:化工设计通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1-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上述报告还提及,弘润化工现有5万吨/年苯甲酸装置,建成时为苯甲酸行业国内首套单塔突破5万吨产能的装置,该项目在2020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优

上述报告还提及,弘润化工现有5万吨/年苯甲酸装置,建成时为苯甲酸行业国内首套单塔突破5万吨产能的装置,该项目在2020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优秀奖。目前正在12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高品质苯甲酸),报建、备案立项、安评、环评等前期工作全部完成,主体设备采购完成,预计2022年5月份建成投产。其三年规划项目的1万吨/年苯甲酰氯、5,000吨/年环己甲酸后续均将成为公司所需原材料。

拟被收购公司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公告显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为:1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以上品种不得自行运输和储存,有效期至2024年5月28日)的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的弘润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31日,弘润化工的资产总额为1.68亿元,负债总额为0.92亿元。营收方面,2021年1月至7月为1.01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

权属状况方面,上述公告提及,拟收购的弘润化工40.00%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不过,笔者注意到,弘润化工近年来,多次曾被列为被执行人,更是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岳阳长云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岳阳长云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603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另外,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临湘市防腐工程公司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临湘市防腐工程公司申请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云民初字第33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8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不过,上述两个执行案件均显示,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均向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

而在另一执行裁定书中,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更是显示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上海艾克森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本院依法作出的上列当事人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17)沪0114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上海艾克森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限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到庭履行义务,本院遂依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进行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文章来源:《化工设计通讯》 网址: http://www.hgsjtxzz.cn/zonghexinwen/2021/1110/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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